像摩西一樣:在山上以權威教導
上師(गुरु) 來自其原始梵語中的 “Gu”(黑暗)和 “Ru”(光)。上師教導以真知之光驅散無明的黑暗。耶穌在加利利海岸發表講話,從而證明了這一點,其影響力之大,甚至在 1900 年後在遙遠的印度,通過聖雄甘地都能感受到。 甘地和耶穌的登山寶訓 在英格蘭,在耶穌誕生 1900 年後,一位來自印度的年輕法律系學生,現在被稱為聖雄甘地(或 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得到了一本聖經。當他讀到耶穌的教義,即登山寶訓時,他講述了: “登山寶訓直擊我的心。” MK Gandhi,自傳或我對真理的實驗故事。1927 第 63 頁 耶穌關於“轉過另一邊臉”的教導讓甘地洞察了古代印度教的不傷害和不殺戮的概念。甘地後來在 Satyagraha 中將這一教義改進為政治力量,他使用非暴力、不合作與英國統治者對抗。幾十年的非暴力抵抗導致印度以一種基本和平的方式從英國獲得獨立。耶穌的教導引發了這一切。 那麼耶穌教導的是什麼呢? 耶穌登山寶訓 耶穌受魔鬼的考驗後,他開始教導。他在福音書中記載的最長的信息被稱為登山寶訓。閱讀完整的佈道,同時在此處給列出重點。然後我們回顧摩西以獲得更深刻的見解。 耶穌教導如下: 21 「你們聽過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要受審判。』 22 但我告訴你們,凡無緣無故向弟兄發怒的,要受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癡的,要受公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笨蛋的,難逃地獄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壇前獻祭的時候,要是想起有弟兄和你有過節, 24 就該把祭物留在祭壇前,先去跟他和好,然後再來獻祭。 25 「趁著你和告你的人還在去法庭的路上,你要趕緊與對方和解。不然,他會把你交給審判官,審判官會把你交給差役關進監牢。 26 我實在告訴你,要是有一分錢沒有還清,你絕不能從那裡出來。 馬太福音 5:21-26 通姦 27 「你們聽過這樣的話,『不可通姦。』 28 但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他在心裡已經犯了通姦罪。 29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剜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也比整個人下地獄好。 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也比整個人下地獄好。 馬太福音 5:27-30… 像摩西一樣:在山上以權威教導